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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18-06-21   浏览次数: 次    [ ]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要求,广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与扫黄打非工作关系密切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进一步明确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任务、标准和工作内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有办公条件、有骨干队伍、有相关制度、有依托平台、有工作经费、有宣传阵地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定任务,明确基层站点建设目标。确定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时间和任务要求,2018年底前全区的乡镇(街道)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完成100%,村(社区)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总量占比不少于20%2019年底前村(社区)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总量占比不少于85%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站点建设要求每个县(区、市)三年内建设3个基层站点,原则上每个县每年至少打造一个点。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市2018820日前完成并上报本市全面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表,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方案的各个环节,明确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明确任务要求、明确建设标准、明确时间进度。

二是定内容,规范基层站点建设标准。站点建设应涵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部分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做到九有,即:有办公条件(机构挂牌)、有队伍建设、有依托平台、有工作经费、有人员情况上墙、有工作职责上墙、有工作制度上墙、有宣传阵地、有举报渠道。其中,队伍建设需要着力打造好、发挥好专职扫黄打非队伍、兼职扫黄打非队伍、群众和志愿者队伍;依托平台主要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综治工作、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结合;工作制度需要涵盖职责分工制度、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协调联动制度、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八大制度。通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层站点,充分调动基层党政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三是定要求,确保基层站点建设抓出实效。广西将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市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同时,要求各市于每月28日上报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度,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办公场所(机构挂牌)、队伍人员、制度上墙、宣传阵地、台账资料等不涉密的相关资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到广西扫黄打非数字管理平台本级账户内。由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各市上报的进度表,通过广西扫黄打非数字管理平台查看基层站点上报的相关资料,一一对照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内容,跟踪各市基层站点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定期组织督查验收工作,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劲头。